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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登记人之间的关系有哪些

今天给大家分享著作权登记人之间的关系,其中也会对著作权登记人之间的关系有哪些的内容是什么进行解释。

简述信息一览:

软件著作权申请人和著作权人可以不是同一个人吗

软件著作权的申请人和著作权人可以不是同一个人,根据《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办法》的规定,如果是合作开发的软件,在办理著作权登记的时候,不是所有著作权人都得到场的,可以委托某一位著作权人去办理,而且著作权只需要进行登记,不需要申请。

申请软件著作权可以由代理人申请,著作权人可以有两个乃至更多,申请人可以写公司,不过需要有一个联系人。合作的软件著作权人可以是一个(需要有双方协议规定),也可以是两个(一般情况下应该是两个),也可以是公司(合作双方只是作为作者的,经著作权转让给公司)。

 著作权登记人之间的关系有哪些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不可以。因为申请获批后,申请人就成为著作权人。《著作权法》第十一条 著作权属于作者,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视为作者。

软件著作权的作者数量并无严格限制,可由一人或多人共同拥有。申请人可授权代理人办理申请手续,著作权人则可能包括两个或以上人员。独立完成软件开发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以及通过合同、继承、受让或承受等方式获得软件著作权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均能成为著作权人。

软件著作权登记通常由一人进行,但若为合作开发,则由各著作权人协商确定一名代表。各著作权人协商不一致时,均有权单独申请登记,并在登记时列出其他著作权人。每项登记限于一个独立发表、可独立运行的软件。

 著作权登记人之间的关系有哪些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办理著作权质权登记,由谁来办理登记呢?

1、一般情况下,著作权质权登记,应由出质人与质权人共同到登记机关申请办理,但出质人或质权人中任何一方持对方委托书亦可申请办理,双方也可同时委托代理人办理,代理人持代理委托书申请办理。

2、法律主观:著作权出质在哪里登记根据我国《著作权质押合同登记办法》的规定,国家版权局是著作权质押合同登记的管理机关。国家版权局指定专门机构进行著作权质押合同登记,收取登记费。质押合同登记的申请著作权质押合同的登记,应由出质人与质权人共同到登记机关申请办理。

3、著作权质权登记是著作权质权设立的生效要件,著作权质权登记是一种物权登记。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设立质权登记机构办理质权登记,就是依照法律规定对著作权质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办理相应的手续,使之发生相应法律效力。

4、国家版权局负责著作权质权的登记工作。根据法律规定,只有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可以出质,共有的著作权出质需取得全体共有人的同意。出质双方需要签订书面质权合同,并向登记机构办理相关手续,可以自行办理或委托代理人进行。著作权质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自登记于《著作权质权登记簿》时生效。

著作权人和作者的区别是什么?

主体存在差异。作者是指作品的创作者,而著作权人是指享有著作权权利和承担著作权义务的人。主体存在差异。作者是指作品的创作者,而著作权人是指享有著作权权利和承担著作权义务的人;权利范围存在差异。作者不一定享有作品著作权,而著作权人一定享有作品著作权;其他不同。

作者与著作权人的区别如下:主体不同。作者是指作品的创作者,而著作权人是指享有著作权权利和承担著作权义务的人;权利范围不同。作者不一定享有作品著作权,而著作权人一定享有作品著作权;其他不同。

法律分析:著作权人与作者的区别在于,著作权人不一定是作者,但作者一般都是著作权人。著作权人是著作权法保护的主体:即享有著作权权利和承担著作权义务的人;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直接创作作品的自然人是著作权的原始主体。

著作权人和作者的区别前者一般包含于后者,也即著作权人并不一定就是作者。只要是有思想、满足独创性等相关条件的作品的作者,一定就是著作权人。若作品属于职务作品,那么此时法人才是著作权人。

作者,即创作作品的人。著作权人,即享有著作权的人。我国著作权法规定的很清楚,该著作权人享有的权利,作者未必享有。规定应该作者享有的权利,著作权人未必享有。这是在著作权保护过程中一定要注意的。一般情况下,作者是创作作品的人,也是著作权人,依法享有著作人身权和著作财产权。

出现以下几种情况,作者与著作权人所指向的对象有所不同:主要是利用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单位承担责任的工程实际图、产品设计图、地图、计算机软件,这样的职务作品,作者只有署名权,其他著作权归单位;合同约定权利属于他人的,作者不是著作权人。

关于著作权登记人之间的关系,以及著作权登记人之间的关系有哪些的相关信息分享结束,感谢你的耐心阅读,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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