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圆明新园投资人徐文荣强调,项目已获得合法立项许可和完备的土地审批,且与圆明园遗址侵权之争无关。他强调新园是按照原有图纸仿建,以区别于北京仅存的遗址,不存在侵权可能。国家文物局上世纪80年代已将其定位为遗址公园,这也为新园的建设提供了空间。
2、横店圆明新园是以营利为目的,按照1∶1的比例原样仿建北京圆明园95%的建筑群,无疑是一种对圆明园建筑群的***行为,但由于圆明园建筑群存世已超过百年,早已超过了著作权法的保护期限,因此就***权而言,圆明新园并不构成侵权。
3、圆明园遗址不仅是清代皇家园林的重要代表,更是近代中国被侵略、殖民的历史见证。遗址以断壁残垣告诫后人勿忘国耻、警钟长鸣,重建圆明园缺乏必要的考古及历史文献依据,且将改变圆明园遗址被列强破坏的历史现状,应慎重论证其必要性和可行性。
关于艺术史著作权侵权案和艺术史著作权侵权案例的介绍到此就结束了,感谢你花时间阅读本站内容,更多关于艺术史著作权侵权案例、艺术史著作权侵权案的信息别忘了在本站搜索。
上一篇
著作权保护期多少年
下一篇
新闻著作权侵权表现在哪